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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医疗侵权诉讼、医疗合同诉讼、卫生行政诉讼
陈嘉棋律师精通医疗核心制度,熟悉临床医疗、医政管理、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具有多元的知识体系及丰富的医疗法律事务经验,专精医疗侵权诉讼。自执业以来代理大量医疗纠纷,均获得较好的案件结果,至今尚无败诉,所代理的案件曾被华商报及西安中级法院发专刊报道。目前同时在办医疗纠纷案件超过40件。
现担任西安市第八医院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全院医疗诉讼工作,所代理的案件胜诉率高,得到医院上下高度认可。
基于对医疗风险防控具有独到见解,陈嘉棋律师有能力提供医疗法律风险培训、诊断、评估和防范服务,致力为医患双方维权带来希望,也致力为医疗行业管理的规范化、合法化作出贡献。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4-2027年度医疗纠纷专业特邀调解员
代理患者相关部分代表业绩:
赵某与商洛市中心医院医疗纠纷,判决医方80%责任判赔180余万元,为目前已知省内判决赔偿最高案例;
王某与商洛市中心医院医疗纠纷,判决医方50%责任;
杨某与宝鸡市中心医院医疗纠纷,判决医方40%责任;
刘某与宝鸡市第三医院医疗纠纷,判决医方40%责任;
王某与庆阳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判决医方70%责任;
王某与西安唐城医院医疗纠纷,判决医方70%责任;
赵某与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纠纷,(基底动脉瘤破裂)判决医方30%责任;
席某与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医方50%责任;
孙某与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纠纷,判决医方50%责任;
赵某与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纠纷,判决医方50%责任;
李某与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纠纷,判决医方50%责任;
汪某与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调解医方45%责任;
李某与西安橡皮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医疗美容合同纠纷,陕西首例医美退一赔三,西安中院报道;
杨某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及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纠纷行政诉讼,判决撤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复议决定、撤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理决定,为省内首例起诉国家卫健委获得胜诉的案例;后杨某与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医方75%责任。
代理医院相关部分代表业绩:
西安市第八医院常年法律顾问;
西安市第八医院与张某医疗纠纷,医方无责;
西安市第八医院与赵某医疗纠纷,医方无责;
西安市第八医院与顾某医疗纠纷,医方无责;
西安市第八医院与刘某医疗纠纷,医方无责;
西安市第八医院与张某医疗纠纷,医方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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